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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验"以人为本 近期规划项目有亮点 |
来源:珠海特区报 日期:[201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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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市的规划史,也就是一座城市的发展史。
18公里长的情侣路,蜿蜒旖旎,风光优美,沿途天海一色,山海相依,动感浪漫,是珠海一张响亮的城市名片。
情侣路建设,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从那时一直到现在还在延续进行。解读之,可以得出一条重要的“珠海经验”——那就是坚守规划的延续性、权威性。
“方向错了,停止就是进步”。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多次说,“要站在世界先进水平的高度进行规划,宁愿项目慢一点,也要认真论证。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纵观珠海三十年来的城市发展,珠海走了一条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不一样的路;在宜居城市建设上,珠海也形成了自身的发展经验并取得辉煌成就。“珠海经验”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实施连续的规划策略,保持政策的持续性。
三十年来,珠海将和谐全面发展、生态资源保护的观念融入于历次城市规划中;正常延续让珠海能够拥有相对权威的政策体系,让珠海市稳健而务实地展开相关的宜居工作。
例如:珠海在1992年明确指出,不准在山坡25米等高线以上部分兴建非公共游乐、休息和观赏的建筑物,不准在海边、河边120~300m范围内兴建建筑物。此政策历经20年一直坚持沿用,严格执行,没有因为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更改或放弃。
珠海的宜居建设策略是以连续的、多样化的手段作为保障的,一个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规划体系来为珠海宜居建设保驾护航。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珠海尝试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宜居建设的手段,之后逐渐辅助以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其后又通过规划与财政手段结合支持大型宜居项目的建设,到90年代探索以法律形式保障宜居的建设,例如《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等的颁布。现在珠海更是娴熟地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多方位宜居建设。
2010年,珠海市推出《珠海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对生态建设标准科学量化,力争3-5年实现生态目标。
“让快的更快,让慢的更慢。”珠海“以人为本”,坚守城市的独特性和个性,是全国最早进行慢行体系专项规划的城市。2011年,新编制的《珠海市城市绿线规划》确定人均绿地1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40%,森林覆盖率为35%,水岸绿化率为80%,使珠海市域形成“一轴、四区、五带、多绿核、网络纵横、星罗棋布”的总体格局。
“开窗山清水秀,出门鸟语花香”——珠海让出更多空间给自然,留下青山绿水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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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融入历次规划的“血液”
坚守规划,同样需要决策者大智慧和前瞻性的视野。纵观珠海城市宜居建设历程,“宜居”的梦想已经融入珠海历次规划的“血液”和“筋骨”中。
1 起步阶段(1978-1988年)
在起步阶段,有别于珠三角其他城市“先发展,后治理”的模式,珠海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道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前瞻性确立了宜居作为城市发展方向。
1979年第一轮总规划确定城市性质定位为“出口商品基地,风景游览区和新型的边境城市”。1988年第二轮珠海市总体规划确定珠海为“外向型综合性经济特区和现代花园式海港城市”。虽然表述各不相同,但是两版总规划中发展宜居城市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
2 拓展阶段(1989-1998年)
在这一时期,面对经济发展逐渐被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追赶超越的情况,珠海开始推进大工业组团的布局,追求经济发展与城市宜居相协调的城市发展模式,宜居空间开始在东西两部分拓展。
城市的基本空间骨架逐渐拉开,东部主城区继续优化布局,西部地区则开始进行有序的组团式建设。城市宜居空间开始向西部拓展。
同样在这一时期,珠海逐渐确立了宜居城市的格局,即明确了“山与海”是珠海的优势,提出了“山水共享”的宜居城市发展方向,要求珠海的城市建筑需坚持“既不挡海,也不遮山”。在保持“大自然景色”原则的同时,确立了“花园式海滨城市和现代化经济特区”的城市定位。
珠海通过立法手段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标准以保障宜居。珠海政府先后出台了实行城市环境管理的“八不准”规定、城市建设管理的“八统一”规定和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五统一”规定。1998年珠海拥有地方立法权以后通过的第一批法规就有《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有效地保障了宜居城市的建设。
3 提升阶段(1999-2007年)
在这个时期,“宜居”被提升到区域发展的高度。2003年批复的珠海市第四个总体规划提出把珠海建设成“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珠海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在《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中得到进一步明确。2006年《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把珠海定位为“和谐与高品质的海洋城市”。
2006年,《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指出,城市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以生态环境为典范、以现代人文关怀为特色、以产业与项目创意为特征和以海洋为主题……宜居、宜创业的现代海滨城市”的发展目标。
2007年,珠海制定并实施了《珠海市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实施特色化发展,走‘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最富有魅力’的海滨山水城市,为建设珠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的发展目标。
在明确了宜居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理念后,珠海市先后制订了《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2004年)、《珠海市环卫专项规划(2006-2020)》(2006年)、《珠海市慢行系统规划》(2007年)等专项规划来落实宜居城市建设行动。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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