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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源环保世纪行 让“水电走廊”山绿水清天蓝 |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毛翠香 日期:[20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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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玉龙滩水电站从2006年开始,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共投入资金330万元,逐年对弃渣场进行恢复治理,恢复林地35亩,栽植云杉、圆柏等各类苗木0.8万株,目前,因修建水电站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已基本恢复。
门源县委、县政府把玉龙滩水电站和仙米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全县开发建设单位生态恢复治理的样板和示范点,督促其他水电企业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做好水电站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工作。
在玉龙滩、仙米两个水电站的带动辐射下,其他水电站也将生态恢复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列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恢复治理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大通河流域除在建的7家水电站以外,其他水电站都按环评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了恢复。
与此同时,门源县还加大对水电站企业的监督管理,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为组长,水务、林业环保、国土资源、经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了联合执法组,对在建的水电站建设项目严格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水保方案执行情况和生态恢复治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切实加大投入,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多次协调督促和限期整改,玉龙滩、仙米、东旭、东旭二级、九龙、托峡等8座水电站已通过了省环保局竣工验收。
为了从源头上防治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门源县委、县政府严格执行环保准入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在审批水电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前,要求建设单位缴纳生态恢复保证金,进一步强化后续监管,把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到了实处。
正如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委员胡先来在环保世纪行活动中所说的那样:修建水电站必定会给生态环境带来破坏,但只要认真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做好生态恢复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是可以将因修建水电站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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