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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看海" 城市防涝欲十年还债 |
| 日期:[2013-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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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看海是惬意之举,但在城市内,坐在家里看海,却更多是无奈和苦痛的经历。
7月19日,因“西马仑”热带风暴影响,厦门城区多路段严重积水,有市民甚至在水里抓到了鱼。7月18日至19日,昆明市遭遇近四年以来的最强降雨天气,“春城”变“水城”。
而此时,距离去年7月21日北京雨灾,已经过去一年。汽车“趴窝”,行人游泳,旱地顷刻变“汪洋”……以上戏码却依然在许多城市轮番上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态称,我国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10年后,是否夏日在城市里看海将成为永远的回忆?
地下的债
今年6月,住建部印发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下称《大纲》),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大纲》,抓紧编制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与此同时,住建部还组织编制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各地结合普查,全面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风险,建立规范的普查信息数据库,为建立数字化城市排水防涝管控平台创造条件。
这似乎表示了国家层面彻底解决城市内涝的决心。
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程晓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对于城市来说,排涝已经超过防洪,成为当下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目前,国内在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并没有体现出两者的区别;在治理内涝过程中,又片面地将二者割裂。但如果不理顺这些关系,治理内涝无从谈起。
住建部2010年对国内351个城市的专项调研显示,2008年~2010年间,有62%的城市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内涝,其中内涝灾害超过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个,在发生过内涝的城市中,57个城市的最长积水时间超过12小时。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统计,2010年我国有258座城市受淹,其中大多数为暴雨内涝。
城市防洪基础设施滞后是造成内涝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城市内涝呈现发生范围广、积水深度大、滞水时间长的特点,这直接反映出目前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设施排涝能力偏低等问题。如北京市近10年来,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了一倍,但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却没有跟上,排水管网系统早已不堪重负。
按照2011年最新修订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我国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3年(即抵御1~3年一遇的暴雨),重要地区为3~5年。
程晓陶告诉记者,国内的排水标准普遍偏低。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普遍采取标准的下限。
程晓陶和他的团队历时3年,先后奔赴北京、上海、重庆、武汉、济南、福州、吉林、佛山、敦煌等城市实地调研,并于今年3月发布《城市防洪工作现状、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小于1年,90%老城区的重点区域甚至比规范规定的下限还要低。
比如,北京市下水道的排水量是按每小时可排36毫米雨量的标准设计的,相当于“一年一遇”的标准;武汉市的城市排水标准也为“一年一遇”。再以上海为例,2008年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约为60%,其中内环以内98%,内外环间61%,外环以外仅有36%。其他城市则更不容乐观。
这背后折射出的却是快速城镇化欠下的债。近20年的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大量的农村变成城市。“按照理想状态,农村变为城市,理应基础设施先行。”程晓陶对记者说,国外一些国家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政府有充分的时间把基础设施修建完毕,再把土地卖给开发商。与此同时,从国家层面,也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确保该项工作的完成。
但在中国这一过程截然相反。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商,都“急吼吼”地把湿地、洼地、内河只做了简单的表面处理。地面的钢铁森林急速落成,而地下的脉络却欠债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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