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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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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道路绿带设计
    4.1分车绿带设计
    4.1.1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人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4.2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
    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算子。
    4.2.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m;慢长树不宜小于8m。
    4.2.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3路侧绿带设计
    4.3.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3.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5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5.1交通岛绿地设计
    5.1.1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1.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5.1.3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5.1.4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5.2广场绿化设计
    5.2.1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5.2.2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2.3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5.2.4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5.3停车场绿化设计
    5.3.1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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