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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孔坚:再论“景观设计学”之于“风景园林”
来源:《中国园林》 作者:俞孔坚 日期:[200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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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新城镇和城市新区的整体规划设计,在美国是LA(景观设计)的一个主要业务,景观设计师(Landscape architect)在其中拊演着主导角色,一些著名的景观设计公司和景观设计师都以擅长设计新城镇和新开发区而著称。更早的设计事务所也在美国的新城镇设计中起领导作用。在中国当今如此大规模的新城镇、新区开发建设中,斗胆试问,有多少以正宗中国风景园林师自称的设计师或设计院在这样的新城镇和城市新区的总体设计中,除了参与其绿地环境设计以外,到底还发挥过多大的作用?

    1.2“唯审美”论,主观上限制了中国风景园林学科的发展

    客观上中国的园林或风景园林不能等同于美国的LA(景观设计),是因为我们的许多风景园林学专家主观上没有把Landscape的整体和全部作为风景园林设计师的工作对象。在这一点上本人与这些学者有根本分歧。在众多的学者中,刘家麒先生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俞孔坚教授认为景观有风景、地学和生态系统3种概念”。如果认真分析:地学的景观,是真正的景观概念;生态系统的景观,即景观生态学,是地学和生态学的边缘学科。LA虽然有一部分工作要应用景观生态学的方法,但LA到底还不是景观生态学;到目前为止,LA学科的研究内容和业务领域还属于风景范畴”。刘先生的这一观点早在2002年《城市规划》上刊登的另一位先生的一篇辩论文章中已有更明确的概括:“风景园林规划是指人居环境中的以审美为主要目的的规划”。当时本人不以为然,未做更多反驳。但既然像刘先生这样的前辈都普遍持有同样看法,甚至已被人们当作园林基本术语的标准解释来对待,即把风景园林实践活动的对象——景观,理解为审美活动的对象,把园林学科中所说的景观理解为审美意义上的自然和人工的地表景色,我因此觉得有必要做些讨论,主要澄清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如果把风景园林实践活动理解为审美活动,而不是将风景园林等同于国际的LA,这本来没有争议;因为,在19世纪下半叶之前,LA的前身,即Landscape Gardening(风景造园,或风景园林,如果说园林等同于造园的话),或更早期的造园(Gardening),确实就是以审美、娱乐为主要目的的物质空间营造。本质上是农业时代贵族们的休闲娱乐空间,它的价值观和指导思想是唯审美论的。问题在于这些学者将一个强调以“审美”为核心的“风景园林”,等同或翻译成在国际上早已不是唯审美论的LA,那就不敢苟同了。

    第二,如果强调把Landscape翻译成风景,把LA翻译成“风景园林”,本来也没有争议。但是,同样令人不能接受的是,许多先生们偏偏又要取风景的景色和审美意义,而业外人士和全社会又偏偏认同于风景园林的审美意义。这就使“风景园林”无论从先生们的主观愿望上,还是在中国现在和可预见的未来的文化语境下,只能被理解为审美活动了。

    1.3唯艺术论,使许多人士陶醉于园林国粹,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我敬重那些把中国园林艺术发扬光大、并从事设计实践的人们。如果不把“园林”或“风景”,混同于现代意义上的Landscape,我完全同意许多专家的意见,即:“园林归根到底是营造风景的艺术”,因为,正如金柏苓先生所说:“人们不会真的用生态、生物多样性或环保的科学标准或科技的先进性来衡量园林”。然而,必须要说明的是,现代景观设计学(Landscape architecture)中,人们真的用生态、生物多样性或环保的科学标准或科技的先进性来衡量景观,而不是它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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