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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 |
来源:中国网 作者:黄津 日期:[2010-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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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民生改善生态
绿色能源在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占据了十分显著的地位,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在小水电开发利用的过程中,阳山围绕“人水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主线,做到“建设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形成“以林涵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工富县”的良性循环体系,使农村小水电成为一项造福全社会的大事业。
特别是在广大农村,通过开发小水电,充分利用农民最倚重的土地和水资源,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该县利用扶贫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入股水电站开发,为8个贫困镇乡和98个贫困村年均获得电站分红367万元。
小水电还成为乡村公益事业最大的支持者。在偏远山区每建设一座水电站,都会建成一条乡村公路,改善当地交通条件。全县由兴建小水电站修筑的公路长度达到380多公里,工程总造价7000多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阳山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促使全县绿化率逐年提高,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2009年获得清远首个“中国绿色名县”称号。
绿色能源描绘美好蓝图
近年来,阳山把开发利用绿色能源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根据经济社会能源状况、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件,确定绿色能源发展目标和重点,制定了《阳山县能源规划分步实施建设方案》和《阳山县创建绿色能源县建设方案》,相继规划实施了一系列能源建设项目,积极开发利用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以水电和沼气为代表的绿色能源产业蓬勃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起到了良好示范和带动作用。
近年,阳山县借助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大力推广沼气能源,全县农村沼气池保有量12140个,年产沼气546.3万立方米,每年可替代1.5万吨薪柴,相当于节省标准煤7284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亦减少了林木消耗。预计到2012年,阳山县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小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等)在农村生活用能中的比重达到53%,85%以上农户的生活能源主要由清洁能源(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燃气)提供。
此外,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项目筹建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太阳能、地热能利用项目也在谋划中。
据悉,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投资的风能发电项目计划于明年下半年建设,该工程总投资12亿元,装机10万千瓦;由广州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总投资8.8亿元、装机规模为2×5万千瓦的秸秆发电项目已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等前期工作,计划于明年下半年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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