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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住的艺术与东方建筑完美结合
来源:中国建筑艺术网 作者:杜猛 日期:[2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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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每个人都可以随意进入任何一幢房屋”以及“通过抽签调换房子”之类生活方式。如今,私有财产不许侵犯已经成为无论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国家公民的共识。甚至,在我国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私人房屋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可以继承与转让也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同。当然,抽签也还是有的,福利房、微利房分配实际上还有抽签决定的痕迹。
    
    美国一直是形形色色乌托邦社区生活的试验地,这一点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与之相比。无论是长期在此生活的美国人,还是新近迁来的移民,都有人投身于这种乌托邦社区,它们绝大部分位于乡间,但也有设在城镇中的。
    
    第一批社区出现于向西部扩展的时期,一直延续到1860年代。当时绝大多数组织的领导人都来自欧洲,他们像古代的先知一样,希望创造出一代新人。威尔士慈善家、社会主义者和原来的工厂主罗伯特?欧文在印第安纳州创办了“新和谐”社区,作为未来人类社区的样板和普遍推广的模式。
    
    第二个高潮出现于一个世纪之后,大致是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绝大多数新社区的主张都比它们的先行者要温和。它们企图消除城市生活、技术统治论和国家干预所带来的紧张因素,竭力与心理、经济和政治上的不安全感作斗争。这些可分为城市集团、合作社和公社的社区规模、格局各不相同,而且寿命很短,往往尚未具体分类便已解体。
    
    从历史来看,较早时期的乌托邦城市的理想,大抵有以下共同特点:生活单纯(也就是单调)、纪律严明(以酷刑维持)、生产资料公有。生活单调、纪律严明,是难以令人忍受的,然而生产资料公有,似可以作为一种理想设计而存在。
      
    随着社会的进步,后期的乌托邦则倾向于坚持自由传统,摈弃专制极权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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