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特色乡村风貌?近日,市国土规划委出台了《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将全市乡村风貌分为4类,通过“田、林、水、筑、点、路、园”七大核心要素将风貌控制要求细化,指导村庄地区的建设活动。
美丽乡村建设,从粗放型建设到精细化规划是一个巨大进步,标志着广州美丽乡村已进入规范化建设、品质化管理阶段。
追溯乡村发展史,不难发现,许多传统村落的奠基、建设,并非没有规划设计。像传统客家村落,总会出现围屋或类似建筑——选定一个中心位置,周边房屋依中心而建,围拢在一起,规范而整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实力增加,人们开始追求居住更为舒适的楼房,小楼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但是,由于农村建设规划跟不上、农民经济实力有差异、每个人的审美情趣不一致,导致许多农村楼房杂乱无章、缺乏美感。
村居如此,乡村风貌大抵亦如此。处于自发状态的农村建设,规范设计上失序是很难避免的,外部治理力量也很难介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就不一样了,外部力量适度介入,规划设计也变得有必要、有可能。事实也证明,有没有规划设计结果大不相同。像增城的大埔围村,过去到处是破旧的老房子,加之猪场林立,臭气熏天,乏人问津。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之后,短短几年时间就变了一个样,成了远近闻名的美丽乡村,游客纷至沓来。在大埔围村建设中,处处可见规划设计的影子,譬如在村口一侧墙上,巨幅大埔围村山水画和绿色植物融为一体,农村墙绘令人耳目一新;将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设计成一个漂亮的大魔方,竖立在花海入口处,成为游客争相拍照的一个景点。
美丽乡村也是规划设计出来的,要规划设计得好也不容易。有三点必须坚守:一是“一村一策”, 每一个乡村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有吸引人的独特魅力,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差异化原则,保护个性、放大特色;二要照顾农村实际,以实用为原则,简单照搬城市规划编制乡村规划的做法,容易忽视村民需求和村庄整治项目重点,造成规划设计脱离实际;三要尊重村民意见,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因此在编制规划时,要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得到村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