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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将建五大组团式儿童公园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翔宇 日期:[2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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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山市政府获悉,日前中山市印发《中山市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将在南朗镇、三角镇、三乡镇、小榄镇及沙溪镇各自建设一个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公园),主要服务于东部组团、东北组团、南部组团、西北组团和中心组团,2018年底前建成开放五大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

每个项目给予1000万元补助资金

根据《方案》的工作目标,将在南朗镇、三角镇、三乡镇、小榄镇及沙溪镇各自建设一个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公园),主要服务于东部组团、东北组团、南部组团、西北组团和中心组团,2018年底前建成开放五大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中心组团儿童活动场所选址沙溪镇,结合中心组团体育公园一并考虑规划建设。

各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公园)建设资金原则上由所在镇区自筹解决。市财政对南朗镇、三角镇、三乡镇、小榄镇及沙溪镇建设的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公园),每个项目给予1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补助项目建安工程费(不含征地拆迁等费用),若项目建安工程费不足1000万元,则按实补助。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预算单位的资金申报,将补助资金纳入年度基建计划,并按政府投资项目的请款流程办理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根据公布的建设方案,将在南朗镇、三角镇、三乡镇、小榄镇及沙溪镇各建一个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公园)。

年底完成建设及验收工作

具体的建设分为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阶段的选址和规划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妇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各组团管委会、相关镇区开展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选址工作,并将有关选址落实到相关城市规划。这一部分工作已经完成。

第二步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规划调整、土地规划调整、测量、可研、规划报建、立项、环评、方案设计、钻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内的所有前期工作这部分工作要求2018年6月31日前完成。第三步是工程招投标。各镇区在7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项目工程招投标招标工作。第四步是工程施工。各镇区要确保今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工作。

最后是验收总结和宣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现场联合验收工作,这部分工作也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

规划建设要突出所在组团的区域特色

《方案》提出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功能定位为服务各大组团少年儿童及居民,具有环境优美、功能多样、配套完善等特点的大型开放式体育公园。在满足国家公园设计规范的基础上,规划建设要求采用绿色、环保、生态的规划设计理念,结合场地自然本底和岭南水土风貌,充分展现中山历史文化传统,精心打造成为新的城市名片。充分考虑绿道建设及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投(停)放区域,推动绿色出行。

同时融合多样性、标准性和适龄性,满足不同年龄层次段的儿童需求。合理考虑布局分龄专业儿童活动设施、分龄专业运动专类设施、亲子阅读角、配套服务及绿化与环境设施;使用上既要满足儿童不同年龄需求,也要提供鼓励不同年龄段儿童共同活动、共同使用的设施。各组团儿童活动场所应按照不同年龄段进行划分,满足0~6岁、6~12岁、12~18岁等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提示家长、儿童使用各种活动措施的互动方式,同时考虑配置合理的陪(看)护区域。

此外,规划建设还要符合中山城市文化品位,各组团要重点突出“组团”的定位,突出所在组团的区域特色,拟定公园建设元素主题,在规划设计时将镇区地方文化资源融入,打造既有传统古文化又有现代元素和未来概念的儿童活动场所,包括打造镇区传统饮食文化体验区、中山历史名人故事、中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等,进一步提高组团儿童活动场所区域活动的体验性、亲子性。

在资源充足、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组团儿童活动场所可在建设户外活动场所外,适当考虑建设组团式的儿童校外活动阵地,以满足组团镇区青少年儿童(“全面二孩政策”后儿童会更多)对优质校外教育阵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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