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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在突破中创新 打造城市新格局 |
来源:十堰日报 作者:刘姣 日期:[201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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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规划局将紧紧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全面强化规划引领、城乡区域统筹、生态保护、城乡承载力提升、民生保障、规划实施管理等工作,在突破中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设计、实施、管理水平,致力实现科学规划、阳光规划、效率规划。
强化规划引领推进跨越发展
理念引领。市规划局将科学处理生态、低碳发展关系,引入碳平衡理念,大力布绿、引水、引风,优化人居环境,达到自然和谐、天人合一;研究和放大新资源优势,本着“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少用、慎用不可再生资源,有计划、有序利用其它资源”的原则,在保护中发展,助推十堰转型跨越发展,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
空间引领。以国家重大改革(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退二进三等)、重大项目(高铁、高速等)、重大行政区划改革(郧阳区成立等)为契机,科学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城乡空间。
产业引领。积极研究新资源、新产业,跟踪产业态势,在规划空间、方向、态势、可持续性、历史性上进行科学分析,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和城市魅力。
承载力引领。以“圈层式”、“花簇状”拓展、组团式发展为主,全域统筹,超常规强化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文化建设。本着“宁可低水平维系、不搞低水平规划建设”原则,致力责任规划、精品规划、历史规划。
强化主体功能完善规划体系
本着不留“先天性遗憾”、不在起跑线上认输的责任感、使命观,立足世界思维、国际视野、全球战略,全域谋划,加大规划设计投入力度,坚持开放择优、“大院大员”设计,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战略规划。基本完成十堰市2049远景战略规划研究,力争进入评审阶段。各地规划部门加强战略规划研究,按照放大优势、资源共享、节约经济原则,在不涉及行政区划前提下启动城乡一体化战略规划、都市区(环丹江湖等)战略规划研究。
总规修编。基于重大行政区划变动、重大项目、重要产业政策等原因,依法启动十堰市总规修编,力争年内完成编制,进入评审阶段,启动郧阳区中心城区控规覆盖工作。
海绵城市试点。按照市政府要求,全力推进海绵城市试点争取工作,力争上半年完成海绵城市规划、领导小组、方案等系列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完成试点总结创新工作,力促试点成功。
三级规划体系。城区、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在2015年6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各乡镇总规、控规在8月底实现全覆盖,村庄规划力争在年底实现80%覆盖。
专项规划。2015年城区启动并力争完成绿线、蓝线、湿地、文化遗产保护、环卫、通信铁塔、商业、物流等专规,各县市区启动并完善电力、生态、环卫、教育、交通等一批专规,加大风貌特色等基础、共享性规划推广使用。
分区规划。启动并力争完成高铁经济区、空港经济区、城区南部通道规划,着手谋划设备制造中心园区规划研究。加强区域统筹及“两带”规划指导。
城市设计。提高城市设计比重,以城市设计、方案论证引导用地、供地,提高规划系统性、科学性。
“四化同步区”规划。以村庄规划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区”规划建设,大力推广试点经验,普及率力争达50%,探索“三生空间模式”,建设美丽乡村。
“三区四线”控制。严格“三区四线”控制,严格设定管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的蓝线(水利)、绿线(园林)、黄线(管网)、紫线(文化遗产);强化与京津冀对口协作工作,启动与北京市规划委合作及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建设一批历史文化镇、村。
启动“多规合一”。结合“一张图”探索控规维护,先行将各专规、总规、战略规划全部合成、落实于控规,逐步实现与国土资源、发改规划合成。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坚持阳光规划。按照“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的“五全”要求,对总规、控规、专规、修规、方案、设计、放线、验线、验收、核实及审批前、审批后进行全方位公示。凡涉及容积率、用地性质变动,在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的前提下,一律提交规委会审定,一律进行批前批后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规划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权威性。
改革规划审批。按照“审批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四最”要求,全面改革规划“一书三证”及法律规章规定“九个环节”审批、核准,缩短时限不少于4天,完善并全面实施立即办、主动办、容缺办、争取办、落地办“五办”服务,致力优化经济环境。
改革规划实施。改革规划放线、验线、验收核实,出台管理办法,强化现场监控,吸纳区政府、街办、社区及城管部门参与,完善管理链,达到规划、建设、管理、使用责任科学有效无缝对接。
加大管理查处力度。有效落实巡查、区域责任体系,坚持定期不定期巡查报告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城管执法部门,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不失位。依法严把“五个环节”,加大日常巡查监控力度,关键环节及时到位率90%以上,坚决遏制“超、移、改”三大问题,做到“四不”,即“不审批不符合规范、标准规划”;“不让有缺憾规划项目实施”;“不给有问题项目核实”;“不让有规划问题项目进入市场”。对总规、控规直至方案、红线审核,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项目,不予以审批或依法撤销;对批后实施中涉及违法、违规项目,在依法拆除,恢复至红线的同时,并处罚款;对无法拆除,符合规范、标准项目依法予以没收。坚决杜绝以罚代法、代管现象;对规划审批实施中出现异议、上访问题的,依法进行听证,达到充分听取民意,提高规划科学性。
执行规划督察制度。按照省规划厅统一部署,拟定规划督察管理办法,超前按照督察要求开展工作,适应新常态。
加强各县乡镇、村规划实施及管理。严格执行省规划厅“总规、控规等规划体系不全不得选址”规定,建立健全各类规划编制、审定标准及规程。围绕村庄规划、乡镇总规控规重点,全力抓覆盖、抓实施。加强县乡村规划实施检查指导,严格工作报告、统计及检查、督办制度,及时掌握动态,确保科学决策,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上下一体。
加大勘察、规划编制、测绘、地理国情等基础性工作管理。加强规划、测绘市场管理,量化考核测绘资质、资格、成果,全面推进“数字十堰”工程,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为提高规划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自身建设促进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强化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忠诚、服从、守纪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格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三严三实”,苦干实干,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加强组织、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打造高效机关、清廉机关。
强化新常态下规划管理。科学确定目标定位、实施、考核体系,将规划引领、主体规划体系完善、实施管理核实全过程目标量化、责任化、时限化、标准化,阳光操作规划,达到科学、超前、高端、高效。
强化新要求下运行机制建设。以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推进规划工作系统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新体系、新格局,以新本领、新作风、新能力、新作为赢得新成效、新亮点、新变化。
强化新环境下的规划意识、本领建设。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感、使命感,力争完成规划“大讲堂”、规委会北京培训等工作。采取培训、研讨、评比等办法,提高规划干部业务及综合素质,提升规划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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