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苏州:旅游融合发展 再现"姑苏繁华图" |
|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李仲勋 日期:[2014-6-20] |
|
-----------------------------------------------------------------
|
苏州,一座说不尽、看不够的城市,注定要与旅游深度结缘。
从一座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到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这些年,“小桥流水”的苏州不断创新,书写了一篇令人赞叹的旅游发展大文章,旅游业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城市前列。
一组数据或可注解新版“姑苏繁华图”:苏州目前拥有5A级景区6家共11个点,数量仅次于北京,列全国城市第二;三级旅游度假体系也已覆盖全市,其中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8家,市级旅游度假区1家;苏州有星级饭店142家,其中五星级酒店30家,位列全国第三。
另一组数据更加令人怦然心动:2013年,苏州接待入境游客190万人次,旅游创汇11.6亿美元;国内游客9570万人次,同比增加10.97%;国内旅游收入1497亿元,同比增长19.34%,旅游总收入1569亿元,同比增长14%。与此同时,在游客满意度调查中,苏州更是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
6月6日,又一喜讯传来,国家古城旅游示范区在苏州正式挂牌,古城保护的“苏州经验”成为全国示范,而苏州旅游业特别是古城旅游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如何探索全国古城旅游发展的新模式?如何对古城文化旅游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推动古城旅游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如何构建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相辅相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文化体验与休闲度假互协互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的古城旅游发展新格局?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苏州副市长盛蕾。
记者:苏州对创建古城城市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有何战略思考?
盛蕾:苏州古城有着2500多年的历史,是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十分丰厚。2012年底,苏州进行了区划调整,古城内原有的三个区(平江、沧浪、金阊)合并为姑苏区,同时成立首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古城作为一个整体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旅游业作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古城区第一产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明确指出,要把姑苏区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要求姑苏区进一步创新思路,融合利用好古城文化,水城风貌,园林旅游,教育人才等诸多不可多得的资源优势[-1.69%],着力发展好旅游、文化创意等六大现代服务业,并将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有机结合,与城市更新、业态提升、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
抢抓新机遇,要求我们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理念要更新、视野要拓宽、办法要更多。创建古城旅游示范区,正是推动古城保护、文化传承和旅游业发展齐头并进的重大实践。通过示范区的创建,展示苏州传统文化和苏式生活的主题形象,使苏州古城的文化旅游主题更加鲜明突出,业态产品类型更加丰富多彩,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便捷,经营管理方式更加新颖高效,市场环境质量更加优美和谐,经济社会效益更加健康均衡,旅游休闲氛围更加舒适浓郁,最终把苏州古城打造成世界级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实现古城保护与业态更新的良性互动。
记者:发展古城旅游,保护是前提,苏州在古城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盛蕾:我们积极借鉴世界古城保护的先进理念、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古城保护的标准,结合苏州地方特色,通过地方立法、行政推动、专家谋划和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古城保护工作。
法制化支撑古城保护伞。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确定了“全面保护苏州古城风貌”的总体原则。30多年来,苏州相继出台了有关城市规划、河道保护、古建筑保护、园林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城市紫线管理、历史街区保护、消防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二十多种地方法规和管理办法,强化了古城保护的法律地位和依法保护的权威性。
科学化编织古城保护网。在全面保护的前提下,构建“分层次、分年代、分系列”的保护体系,做到全面保留、重点保护,普遍改善,局部改造。一是保护控制古城风貌。在城市格局上,始终保持“三横三竖加一环”的水系及水巷特色,保持“前街后河、河街并行”的双棋盘格局,城市格局和街巷尺度从不轻易改变,同时通过实施环古城河整治、街巷环境交通整治、古城墙修复、城内外活水工程等,进一步优化古城环境。二是保护整治历史街区。我们先后对山塘街、平江路、中市街等路段以及桃花坞、虎丘、天赐庄等历史文化片区进行了重点整治,仅平江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就已投入人民币10多亿。三是保护开发活态文化。在疏解街区人口密度时,有计划地保留适当比例的原住民,古城内保留的原住民比例不低于85%,改造后部分原住民可以回迁。
社会化打造古城保护链。苏州历史遗迹众多,其数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居于前列,其中既有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742处遗存,也有苏州“独创”的489处控制保护建筑,还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民族传统建筑或构筑物。对于这些单体历史遗迹,采取分类评估、严格保护、修旧如旧、合理利用、有序开发的方式,赋予其合理用途,达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最终目的。
记者:古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古城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产生的矛盾?
盛蕾:在古城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必须处理好古城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核心是解决好几对矛盾:
破解城市容量与游客接待量的矛盾。在规划方面,采取由点到线,成片发展的模式,尽量扩展游览空间,提高区域容量;在交通方面,将古城内相邻的旅游区打通,以游船、自行车、三轮车等慢行系统串联;在产品设计方面,增加开放式空间和博物馆、非遗展示、文化体验等活动,减少客流卡口,放慢旅游节奏,降低人潮冲击……2013年,苏州古城的游客接待量达到1500多万,但主要景区的游客容量仍然保持在可控范围内,游客对旅游产品和环境的满意度继续位列全国第一。
缓解整体保护与功能利用的矛盾。古城内“修旧如旧”的街区尺度有限,腾挪空间很小,有些地方因为保留原住民,甚至形成狭窄的街弄和门面,开发难度加大。因此,在古城开发的功能利用上,不讲高大上,但求精巧雅,通过创意设计和服务特色弥补尺度空间的限制。
化解商品经济与业态控制的矛盾。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大量客流带来的消费不可避免地会使当地的商铺扎堆、租金上涨,街区商业化、业态低端化、商品同质化的趋势十分明显。我们在古城东北部2.8平方公里的两个历史街区成立了统一的“古城旅游区管理办公室”,整合工商、市容市政、公安、规划、建设、旅游、交通、园林、文化等部门,并结合属地管理机构,共同做好街区业态和经营秩序的长效管理。
纾解当地居民与外来人口的矛盾。居民参与是发展古城旅游的重要保障,在注重“苏式生活”的苏州,尤其如此。本着“相互理解、主动参与、强化教育、和谐共处”的原则,历史街区社区和街道定期开设旅游讲座,专门开辟旅游图书角,让居民熟悉、热爱旅游,组织居民志愿者编印旅游资料,担任义务讲解员。
记者:苏州还将在哪些方面推进古城城市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盛蕾:当前,苏州古城旅游迎来崭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将持续关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统筹、协调推进,绣好古城保护与旅游发展这幅双面绣。
立足长远,继续解决古城旅游难点问题。近期主要解决好历史街区成片开发的问题。远期要通过引进外来投资、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吸引居民参与管理的方式,形成古城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利益共同体,打造古城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模式。
统筹协调,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市、区两级政府仍然要加大对古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古街巷整治、风貌保护等工程将持续进行。同时,擦亮“东方水城”的金字招牌,交通体系结合游客需求持续优化,智慧旅游不断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古城旅游的便捷度、舒适度和满意度。
推荐阅读:
江苏:盐城倾力打造一流生态湿地旅游胜地
山东潍坊明年底修复17条河道生态湿地
"十二五"期间中国生态湿地工程投资129亿元
四川内江:最大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工程主体接近完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