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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为何要限制“怪建筑” |
来源:理财周刊 作者:徐卓航 日期:[201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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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秋裤楼”到“马桶盖”,近年来,一些形式各异的“奇怪建筑”似乎正不断在各地涌现。有调查显示,6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地有造型“雷人”的地标建筑。据了解,针对越来越多的“怪建筑”,北京将进一步细化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
限制建筑“求怪”
日前,北京市召开了北京名城委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在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表示说,对北京建筑外观要进行必要的规避来整治怪建筑。既要注重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也要为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创造和谐宜居的场所。“求怪的建筑,是盲目自大,还是要回到健康心态。”陈刚还表示,要将北京市历史文化建筑摸清家底,分类制定保护方案,既要对北京保持历史名城的整体风貌,同时也要能够体现出国际城市的当代的精神和地域的特点。
此外,北京市还将创新名城保护和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在城市规划和设计管理中增加专业力量,推广“协同规划”机制,让责任规划师和责任建筑师协助管理城市规划,明确长期跟踪服务、参谋决策和协助治理的责任。在继承城市历史文化和探索建筑创作中,完善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后评估制度,对重要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后评估。
而在规范“怪建筑”方面,还要充分发挥城市设计的指导作用,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契机,增加城市设计的内容、提高建筑设计的水平。通过城市设计确定建筑整体风貌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
实际上,此次对于建筑的规范并非全新规定。早在2000年,也就是北京市申办奥运会时就对北京全市建筑物的外立面色彩做出过规定,要求北京建筑物的外立面主要采用以灰色调为主的一个复合色,从而创造稳中大气、素雅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目前《北京市市城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的建筑物在体量、造型、色调和风格上也都应当努力和周围的景观相协调,以达到这样的标准。
怪建筑易“短命”
为何要限制“怪建筑”的蔓延呢?不少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盲目求新求怪、不环保、浪费资源都是这些建筑常见的“通病”。更严重的是,怪建筑往往还很“短命”。
近日,广州市耗资8亿元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仅使用4年时间,即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推倒重来”。类似的短命建筑在各地不断上演:2005年,耗资4000万元建成的重庆渝西会展中心仅仅投入使用5年,因在原址上修五星级酒店被拆;2014年8月,投资2.7亿元的云南省河口的“边境明珠”在完工3年后被拆。
不注重历史建筑保护、反而崇洋媚外搞“山寨”更是许多怪建筑受人非议的原因。今年5月,石家庄市一文化园仿制“狮身人面像”,结果引来“正版”拥有国埃及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投诉。被不断山寨的还有埃菲尔铁塔、白宫……一些地方甚至不满足仿造一两个标志性建筑,而是仿制整个城市。比如广东惠州近乎“克隆”了奥地利村庄哈尔斯塔特,杭州市郊的“天都城”则以“巴黎”的面貌出现。
如何区分怪建筑
不过,专家分析指出,为了限制这些“怪建筑”,还需要拿出一套区分怪建筑的标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对此认为,“奇奇怪怪的建筑”也可以有一定“硬指标”。
首先,要与已有建筑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如果一个建筑每平方米的钢材、水泥等建材的消耗量,相比通常情况下的平均值差异很大,就可能是一个怪建筑。毕竟,建筑在设计上应力求结构简洁,不应为了奇特的外观效果将其过分复杂化。
其次,“不奇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是要与本地的气候条件、自然环境相契合。比如南方建筑要以防热为主,重视利用自然通风,确保足够的遮阳、隔热等,而不用过多考虑冬季的保温;建筑规划也可尽量满足自然采光,且建筑需要防潮、材料需要防霉等等。“现在许多新建大楼都是全封闭的,还喜欢使用玻璃幕墙。”杨仕超指出,玻璃幕墙有两大缺点,一是全封闭、不通风;二是达不到遮阳效果,这往往就与当地气候条件不符,很容易造成浪费及不环保的建筑设计。
另外,不考虑功能的建筑也不行。建筑是给人使用的,设计合理、人性化很重要。比如一些医院,门诊楼、住院楼、手术楼,相互距离很远,病人做检查、手术后,要推很远才能回到病房,这样的设计无疑也很奇怪。
最后,与当地文化、历史的契合度也很重要。许多新建筑缺乏规划,片面追求外观华丽,就会显得与整个城市文化风貌格格不入。比如河北天子大酒店,虽然使用了象形,但将财神爷、老寿星做成巨像,让游客到“神仙肚子里”去娱乐,在文化上还是讲不通。
怪建筑也不能“一棍打死”
不过,对于将怪建筑加以限制的做法,也有一些人提出了不同意见。有人指出,由于“怪建筑”标准模糊、界限宽泛,对所谓的“怪建筑”不宜出台严格约束的量化指标。例如悉尼歌剧院的帆船造型,够怪了吧,然而却成了经典;贝聿铭为卢浮宫设计的玻璃金字塔,当时法国文化界几乎要把它扔进垃圾堆,但建成之后成了一座丰碑。因此,一旦给“怪建筑”设准则,也有可能会对创意形成扼杀,最终步入“整齐划一”的审美窠臼。
其实,建筑无绝对的奇怪之处,如果能做到安全结实、经济环保,那么其采取的“怪形式”也未必不能被允许和包容。时下的城市建筑,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怪”,同时也是互相模仿、抄袭,没有自己的风格。
有专家还认为,可以把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开考虑。作为民用建筑来说更多地追求立面效果、美观、舒适这部分;对于公共建筑,则应重点体现中国特色、民族特色,而不一味地做盲目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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