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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历史建筑年久失修残破不堪 |
|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刘建 日期:[201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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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若被评为文物保护单位,相信多数人的反应一定是倍感荣幸。然而,事实上一些优秀历史建筑虽列入保护名单,但却没有真正保护起来,因为各种原因而年久失修残破不堪,甚至濒临灭失的危险,让居住在里面的居民苦不堪言。
有见识的政协委员直言,列入名单不等于真正保护,呼吁政府建立专项基金,出资收购。而治本方法是,国家尽快出台相关对老旧建筑的更完善、合理的保护政策。
优秀历史建筑年久失修残破不堪
在上海老城厢一片低矮的老房子中,隐藏着与豫园历史同样悠久的一栋清朝私家住宅——书隐楼。书隐楼始建于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由乾隆年间《四库全书》的副总编修、与纪晓岚齐名的榜眼沈初所建,光绪七年(1881年),由商贾郭家购得,此后一直为郭氏私宅,至今已经六代。但是,这幢上海既存的一幢最大最精致的深宅大院,虽然早已列入保护名单,如今却年久失修,残破不堪。
记者在书隐楼里看到,原本的六角古井已被封闭,船舫、花厅也都面目全非。正厅内部用大腿粗的柱子撑着,防止其坍塌。今年60多岁的郭阿姨是这里的住户,她说:“2002年,台风登陆上海,西厢房就倒塌了。”与西厢房连着的女眷楼和专供家族女性看戏的戏台也受到牵连,相连的风火墙呈现S形,随时会倒蹋。还有木雕大门上的精美的雕刻,因为年久、泡水都烂光了。“十多年前,二楼楼板就烂掉了。”
不仅仅是书隐楼,隐没在外滩中山东一路6号与7号之间,有一条狭窄的弄堂叫元芳弄,弄内5—21号大楼同样历经了百年沧桑却早已破败不堪:外墙上爬满了铁皮棚;大楼内部,加建的夹层已出现墙砖开裂。年逾古稀的居民曹阿伯无奈地说:“我搬到这里一住就是50多年,吃喝拉撒全在这一间屋子里解决。岁数越来越大,已经拎不动马桶了,实在是没辙了才搭这个铁皮棚。我周围的邻居们,也基本靠搭铁皮棚解决如厕问题。”
据了解,这里的居民还利用2楼与3楼层高的距离,隔出一个又一个的夹层,叫“公阁”。居民张先生说:“住了这么多年,墙砖也松动了,我越来越担心这里还能不能继续住下去。”居民回忆说:“印象中,只有在迎接上海世博会那阵子,老楼里面的墙被粉刷了一遍,涂上了防火涂料,天花板上装上了消防设备。自此以后,我们一直盼着能给老楼做次体检。”
上海市政协常委、市文史研究馆馆长沈祖炜指出,上海第三次文物普查共查出不可移动文物4422处,但现在看来列入名单并不等于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不少有文物价值的建筑,没有发挥应有的文化地标的作用。
定期维修制度尚处空白
“每年都会出资几十万元对书隐楼进行修补,台风季节还有专门施工队去加固横梁等。但比起彻底修缮需要的上千万资金,这笔费用根本抵挡不住书隐楼的日渐破落。”上海市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透露,实际上相关部门曾多次想购买书隐楼,提出过房屋置换、经济补偿等方式,使书隐楼产权归国家,由国家出资维护。但因书隐楼产权人分散,且大多在国外,家族成员又有意见分歧,加之对出售价格估价不一致等因素,出售方案始终未能通过。
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说:“政府出资维修,而房屋产权仍属于个人,也需要考虑国有资产的安全问题。书隐楼产权不属国家,如此大的支出,为修一栋私人住宅,立项时就难以通过。”而国外规定,房子需要修缮而屋主又不修,政府就强制修,然后从屋主银行账上扣款,政府会在个人税收等方面给与一定的优惠;如果个人没有能力,房子可能会被拍卖,但目前国内尚无此规定。
而对于元芳弄5-21号大楼的保护问题,记者了解到,外滩已成功申报成为国家级历史风貌保护区,5-21号大楼虽然是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然而却无缘外滩历史风貌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内。
外滩街道党工委书记成秋燕说:“目前,对于像元芳弄5-21号大楼这样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大楼,它的管理还存在着种种实践上值得探讨的地方。例如,历史保护建筑的保护性措施。”
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黄炜认为:“要想保护好老楼,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减少里面的人口密度。元芳弄5—21号大楼不同于其他危棚简屋,它有着很高的文物价值。既然是不可移动的文物,就不能拆。几年前,出台《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规划》时,相关机构曾经为元芳弄5—21号等一批老楼‘估过价’,老楼何时能恢复它的原貌,将是一个整体改造的系统工程。”
相关制度尽快完善
“类似的老建筑如果修缮经费缺乏的话,一般到最后随着房屋状况越来越差,都会面临被拆迁的境地,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缺乏相关政策。”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阮仪三教授表示,只有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老建筑才有专门的经费对其进行修缮,但国家级、省、市、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费又不一样。按照现有政策,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管,而房管局也没有专门的修缮经费。
沈祖炜建议,在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名录要作一次重新审核。剔除个别名实不符的单位(建筑),包括一些实际上已经湮灭且不可能恢复的。同时扩大视野,扩大门槛,遴选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充实到市和区的文物保护名录当中,扩大依法保护的范围。
沈祖炜还建议,或由上海市文物保护委员会牵头,设立一个专项基金,或在上海市文化发展基金下设立一个专项,专门指定用于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地标的打造。“具体做法,是要有步骤地收购一些濒临灭失的文物保护单位,以便给予抢救和有效保护。”
“总之治本方法是,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对老旧建筑的更完善、合理的保护政策。”阮仪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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