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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13个湖泊纳入国家保护规划 |
| 来源:信息日报(南昌) 作者:左阳天 日期:[201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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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365个水质较好湖泊将受到特殊保护。包括柘林湖、仙女湖、万安水库等在内的我省13个湖泊纳入国家保护规划。
严格保护湖滨生态敏感区
据了解,上述规划的规划期限近期为2013~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到2015年,优于Ⅲ类(含Ⅲ类)的湖泊水质不降级,其他湖泊水质达到Ⅲ类目标。具体指标包括水质、生态和管理三个方面。至2020年,规划内湖泊的水质进一步改善,水质为Ⅰ、Ⅱ类的湖泊比例有所增加,湖泊生态环境自然恢复能力明显增强。
《规划》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优先保护水质较好、具有重要饮用水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采取预防措施,清理和治理现有的和潜在的污染源,划定并严守湖泊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湖滨生态敏感区,给湖泊留下更多的自然修复空间,防止湖泊生态环境退化。推动湖泊流域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13个湖泊遍布赣北、赣中、赣南
《规划》将我国湖泊划分为5个自然分布区域,即东北湖区、东部湖区、云贵湖区、蒙新湖区和青藏湖区,分别提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策略,我省被纳入国家保护规划的13个湖泊都划入东部湖区。
在这13个湖泊之中,有10个是水面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水质较好湖泊,具体为柘林湖、仙女湖、万安水库、陡水湖、军山湖、珠湖、洪门水库、赤湖、八里湖、鄱阳湖。目前,这10个湖泊水质现状均为Ⅲ类,规划在2015年,水质要保持在Ⅲ类,而八里湖则要提升到Ⅱ类。
另外3个湖泊是水面面积为20~50平方公里,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质较好湖泊。具体为长岗水库、东津水库、武功湖。
记者了解到,上犹县今年大力开展陡水湖核心景区、南湖环境整治行动,引导水上餐馆业主搬迁上岸经营。目前,南湖和陡水湖核心景区24家水上餐馆和89户渔民全部搬迁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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