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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规划新建18个大型公园 |
日期:[2013-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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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8日召开的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哈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办理《哈市人大常委会对〈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3年修改版)(草案)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按照审议意见哈市政府已经重新对城市总体规划(草案)进行了再次调整。
按照审议意见,哈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修改版)》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城市空间功能、产业布局调整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和细化。严格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由原规划的99.6平方米减至96.36平方米。优化各类建设用地布局,使用地结构更加符合城市发展需要,并根据产业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各项产业项目。
考虑到“北跃”战略的逐步实施,江北地区人口快速集聚,亟待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原有垃圾处理场规划的基础上,《总体规划》提出,在松北区乐业镇建设江北地区区域性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园区,综合处理松北、呼兰两区的生活垃圾,目前该项目处于选址阶段,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充分考虑现有制药企业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规划在利民开发区建设利民生物医药园区。哈市对生物医药园区的建设与环境保护等问题十分重视,在环境影响、入园项目选择以及空间布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医药园区建设初期,由利民开发区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从水源、污染物总量控制、防护要求、项目选择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并通过了省环保厅审查。对医药企业入园建设也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制度,严格遵照相关程序,针对每个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控制要求,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得进入生物制药园区,以保障医药园区可持续发展。
改善人居环境,将严格控制二环路以内新建住宅项目的内容写入《总体规划》中,并促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地区以及改善自身住房条件的人口向松北、群力、香坊东部等城市新区疏解。逐步提高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照高纬度地区的日照标准,逐步降低单位面积居住密度,提高人均居住用地水平,改善居住环境。
加强公益性设施建设,重点补充完善了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方面的内容,规划新增大型社会福利设施3处,松北区、哈南地区、长江路沿线均增加了以养老服务为主的大型社会福利设施,形成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保障每处城市新区都有一处大型综合性体育设施,新增新区文化设施集中区3处。
打造低碳舒适的城市环境,加大对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建设投入,逐步增加老城区绿地面积,哈市将市民出行500米可以到达1块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标准提高到5000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6平方米。规划重新新建18个大型公园,拓展开放活动空间,提升城市生活品质。通过环境改造,将阿什河、马家沟、何家沟打造成城市绿色廊道,大幅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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