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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或本月底出台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2013-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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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广州海珠区大塘村文化遗产线索进行公示。但就在公示前,其中两栋民国时期的民居已开始被拆重建。广州市规划局昨日就此组织专家研讨,并透露《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或将于本月底出台。
对于大塘村两座公示的民国建筑被拆除这事,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常务副会长史小予表示,目前政府对传统风貌建筑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依据,因此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其透露,近期相关部门开会时表示,《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或将在本月底出台。
大塘村民国建筑被拆的业主反映,此前并不知道建筑已被纳入保护名单。对此,史小予建议,专家调查并推荐该建筑作为历史文化保护线索后,应该由区政府普查办公室负责告知业主及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等利益相关的单位。“名单不能只是在网上公示,政府应该采取人性化的做法。”
对于文物或历史建筑等线索,告知业主等保护责任该由谁承担?史小予认为,属地管理有效,保护主体若是街道、居委会,沟通直接、保护也有效。对于预告知制度,专家冯江补充说,很多村民并不是没有意愿保护,只是可能受到某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涉及补偿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在保护历史建筑时,政府要为村民、业主提供一个获取信息的畅通渠道。“业主需要有人告诉他怎么修,是否能得到补偿,有疑问该问谁。这种自下而上的渠道应该越来越多。”
有媒体还指出,不少历史建筑、文物被拆的事件中,都出现相关职能部门“踢皮球”的情况。对此,史小予透露,政府正准备出台历史建筑保护的联动机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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