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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貌新颜与“面貌依旧”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陈乃举 日期:[20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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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话题是由城市建设引发来的。很多人觉得,城市建设追求的就是旧貌变新颜,面貌依旧那不是表明没有进步和变化吗?其实,大不尽然。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和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相联系。也就是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是什么样的“旧貌”,譬如沈阳的浑南新区,昔日是蒿草遍地、低矮的平房、狭小的街巷,生活垃圾随处可见,现如今是高楼林立、道路宽阔,环境优美,聚集着现代化产业,弥漫着现代化时尚气息的新城。这样的旧貌变新颜,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必须的,谁能说不好呢!

  但也不是所有的“旧貌变新颜”都值得肯定和赞许。恕我直言,中国城市建设中的“短命”建筑问题,与一味地“求新”密切相关。以长沙为例,2004年,长沙市政府明确潮宗街等11条街巷、苏州会馆等23处旧宅为受保护的历史旧宅,可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性修复或改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但仅隔几年,当年费心保护、花费数亿元改造的一些街巷、公馆又在“旧城改造”中拆损殆尽。类似长沙市的“拆了建,建了拆”的事例不胜枚举。

  城市建设,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搭积木的游戏,说拆就拆,说建就建,可为什么屡屡发生“拆了建,建了拆”的事情呢?我以为,促成这样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缺少科学持续的城市规划或不严格执行规划是主要原因。有一些领导认为只有“除旧布新”才是对的,由于指导思想的急功近利,对政绩工程和GDP的片面追求,一些城市建设规划才变更频繁,甚至为了实现规划目标,采取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办法”。于是乎,一些不该拆的房屋被大量拆除,建了几年或十几年的高楼被炸掉,有的建成后还未使用也被炸掉,陷入了“拆了建,建了拆”的怪圈。

  如果我们把眼光打开看看世界各国,英国建筑平均寿命可达132年,法国建筑是102年,欧洲大部分国家建筑的平均寿命则为80年,即使更新较快的美国建筑,平均寿命也达到了74年。欧洲的居民不但不刻意追求“旧貌换新颜”,相反以能住上老房子为荣。笔者曾参观伦敦近郊的一所500多年的老宅,老宅的门窗、地板、室内管线和设备等更新多次,但面目依旧,主人对老宅经久耐用、世代相传充满自信。像这样的老宅,在欧洲随处可见。不但城镇这样,大城市也都是“面目依旧”。因为不轻易建,也不轻易拆,所以很少能看到大规模拆建的场景。是不是人家停滞不变?不是的。细了解才知道,人家高度重视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规范,注重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眼前与长远、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城市建设严格按规划进行,“定型”之后就不在改动了,所以总是给人“面目依旧”的感觉,可这样的“面目依旧”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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