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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获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称号
来源:桐庐新闻网 作者:郑磊 日期:[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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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环保部颁出中国最高生态保护荣誉,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授予全国14个县市区,桐庐县名列其中。

    想获得这项称号,必须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园林城市。除了环境优美,还得产业协调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收入、教育水平不错。

    去年12月3-5日,桐庐县生态建设示范区暨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迎来了“国考”。七年的创建,桐庐人民用辛勤、坚韧和不懈的努力,书写了一部生态保护画卷,让考核组看到的每一处风景,都是桐庐县委、县政府交出的满意答卷。

    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对每个桐庐人来说,都显得意义重大。这不仅是一座城市的品牌荣誉,更是一项促经济发展、促环境发展、促和谐发展的惠民工程。自2003年桐庐县正式作出《关于生态县建设的决定》以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生态旅游佳县、生态人居名县、生态文化大县”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和谐,做强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共建生态文明,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我县先后荣获“国际花园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七年来,桐庐县倾注全县之力打造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三张金名片,致力于把桐庐县打造成一座“生态环境品质之城”,按照生态富民的理念,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有机结合,环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环境治理向纵深推进。

    据悉,这块金字招牌只管五年,五年后,环保部将复核,决定招牌的去留。“取得这块招牌对我县的生态建设工作是肯定更是鼓舞,今后,桐庐县在生态建设工作中还将继续以弘扬生态文化为基础,不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抓手,积极培育高效生态产业,着力构建优美生态环境,切实完善生态建设机制,进一步推动桐庐县人民‘共建潇洒桐庐、共享品质生活’。”县生态办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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