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经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单、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名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名单、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机构名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名单和注销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关于领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说明 为了规范证书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凡经我部核准的取得甲级或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在我司负责颁发新证书时,需将原乙级或二级旧证书,统一交我司集中销毁,原则上证书领取由初审单位统一领取,因特殊原因,初审部门委托企业领取证书的,需由初审单位出具介绍证明及领证人的身份证明,以防证书冒领。 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 1、核准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名单 .rar 2、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单.rar 3、核准的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名单.rar 4、核准的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机构名单 .rar
5、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名单 .rar
6、注销资质企业名单.rar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