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重庆各大景点迎来众多春游的客人。然而,在有“亚洲第一瀑”的万州青龙瀑布,却因一违法建筑赫然高耸在瀑布头顶,令不少游客称大煞风景。令人不解的是,在当地有关部门对该违法建筑下达“依法查处”决定半年后,该违法建筑竟已卖出8套住房,并已入住8户人家。
第一瀑”瀑顶耸高楼
万州青龙瀑布因瀑面积超过贵州黄果树瀑布而被喻为“亚洲第一瀑”,属市级风景区。
日前,记者来到该景区,在甘宁雕像前的观景台,只见凌空而下的大瀑布宛如银河从天而降,不少游客游醉其中。可是,在瀑布头顶,有旅客发现,一栋新楼房赫然高耸在瀑布的头顶。
“那栋房子修得好不是地方哟,好煞风景!”不少游客摇头叹息。
记者来到瀑布头顶发现,新房仅离瀑布头顶100米左右的公路旁。来到新房前看到,“楠桥村公共服务中心”几个红色大字横墙而挂,大门旁悬挂有“万州区甘宁镇楠桥村村委会”等牌子,很是醒目。村干部毛继荣有些得意地介绍说,这是我修的村委会办公楼,因资金暂没到位,只好发动村民集资并增加了两层。又因为建筑方催工程款,不得已又卖了8套。他承认,8套房屋已住人。
“停工令”后天天长高
据了解,楠桥村原有两间土墙瓦房是办公室,但由于年久失修成了危房。2005年底,万州区有关部门拨付10万元用于该村建新的办公楼。由于该楼位于市(省)级景区的核心敏感部位,万州建委只批准建三层。
2007年4月20日,楠桥村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时就违法动工。万州区建委连续两次将“停工通知”当面下达给镇村一把手,但办公楼却顶风上涨至五层。7月18日,万州区建委无奈之下对此下达“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补办手续,拆除三层以上建筑。
当年9月28日,万州区人大作出“依法查处青龙瀑布景区违法建筑”的决定。然而,楠桥村竟在此时把四、五层8套房子卖给村民,每平方米500元。
风景管理处很无奈
万州区风景管理处负责人无奈地说,根据《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青龙瀑布是1995年批准的市级风景区。而楠桥村办公楼没经批准就兴建并严重超高,是一起典型违法建筑,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强制拆除,将严重影响青龙瀑布景区的品质和形象。
据了解,青龙瀑布景区已纳入重庆市交旅游集团,该集团正规划设计将巨资开发,并将它打造成长江三峡高品质的旅游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