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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滨谊访谈之一:湿地公园 |
| 来源:中国地被网 日期:[2006-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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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把湿地公园当作城市公园来对待
1971年2月,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订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又称“拉姆萨尔公约”。当时共有18个国家在公约文本上签了字。公约于1975年12月生效。中国在1992年加入了此公约。
1996年3月,湿地国际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召开了第六届缔约方大会。大会通过了1997年-2002年战略计划。这年的十月常委会通过决议,宣布每年2月2日为世界湿地日。自此,湿地保护的重要理念突破了各国政府、学界的认知范围,而为世界千千万万百姓所认同。
以纯保护为主的湿地原生态区运作模式和偏重利用的湿地风景旅游区运作模式为现今国内外湿地保护两种运作显著的模式。如英国伦敦湿地中心、黑龙江札龙湿地、香港湿地公园、崇明湿地国际公园等。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崔丽娟博士研究表明,在国外,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没有明显差别,都是得到有效保护的湿地区。而我国赋予了湿地公园以新的内涵,即湿地公园与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有差别的。并认为湿地公园不是简单的湿地+公园,而是有其相对明确、特定的内涵和外延。
另据崔丽娟博士说:“中国在2005年2月2日,也即国家林业局认定杭州西溪湿地为首个“国家湿地公园”以前,已经有不少的湿地公园建成或正在建设中,只是这些湿地公园规模相对较小,湿地景观在湿地公园中占有的比例未达到国家标准。”
今年3月,易道公司携手中国林业部、同济大学、北京大学举办了首届“中国生态规划论坛”。论坛对湿地保护与湿地公园作了深刻的探讨。
5月1日,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
至此,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的一种模式在中国大陆得到普遍认可。那么,它的现实意义如何?前景怎样?对湿地公园的管理者提出了哪些要求?规划设计专家给业界提出了哪些规划设计思路?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专家刘滨谊教授。
重视湿地:保护、再造、恢复湿地
记者:今年3月上海的“中国生态规划论坛”,4月杭州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可持续论坛”您都参加了。您对湿地保护、湿地公园的关注有多久了?
刘滨谊:应该说对湿地的关注是由来已久的。从事景观规划设计,从事景观学科专业,理论研究也好,工程实践也罢,湿地历来是重点和难点。
记者:湿地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
刘滨谊:整个景观是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的东西离开水还能谈什么?而这个水的自然的承载体恰恰是湿地。这里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景观水不只是水的存储问题,而是要考虑到水的循环净化的问题。而湿地的自然式水体净化的功能性是最强的。还有,从我们的理论研究得出的结论来看,单单的水或者是单纯的陆地,其为景观、为万物提供的生存环境,就不如湿地来得丰富。因为,湿地同时提供了水-陆-水陆这样三种生境,兼顾到水生、陆生、水陆两栖动植物的生长。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它们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对于海洋,人类能有所作为的迄今非常有限,而森林已被破坏得差不多了,现在只剩下湿地了!
当今的湿地,尤其是城市中和城市边缘的湿地,是相当难能可贵的。我们从10年前开始着手湿地的工程项目,近年做得越来越多。在不同层面的景观规划设计项目中都不可避免地碰到了湿地的问题。如银川,那个曾经号称“七十二连湖”的地方,天下黄河唯独青睐的地方,我们正在规划研究一块湿地,其规划的范围有30平方公里,其中包含有十几平方公里的湿地。还有边疆,在号称“塞外江南”的新疆阿克苏地区,我们也在做。
通过这些项目,我们深切体会到对环境的重视,对湿地的重视,可以具体落实到规划设计的行动上,要保护森林、保护海洋,更要保护、再造、恢复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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