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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师旺:古民居中可从事文化商业活动 |
| 来源:惠州日报 日期:[2006-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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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情况,从事文化工作几十年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师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起惠州的文物古迹如数家珍。 记者(以下简称记):文物古迹对现代人生产生活有哪些影响? 王师旺(以下简称王):人们需要对过去的感性认识,而这其中除了对历史的追思,也有利于指导现代人生产生活。比如说黄氏书室,它属于明清建筑风格,在建筑材料、建筑特色上很值得后人学习,特别是在高楼大厦无处不在,城市日益失去本身风采的今天,黄氏书室可以给世人提供很多的思考与指导。 记:刚出台的规划中不但列出了具体的保护区域,同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您认为目前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应做些什么? 王:《规划》中提出的保护措施很实用,接下来我们将开展具体工作。同时也将进一步筹措资金,加大对文物的修缮和保护力度,文物部门将继续引进民间资本,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文物领域。 记:开发文物是许多文物单位增加收入的办法,你如何看待文物开发? 王:可以说资金问题一直困扰着文物保护工作,我们考虑到了通过文物古迹和历史景点的开发,因为文物本省具有观赏性质,我们一直在筹划将文物遗迹和历史景点融入旅游景区,增加收入,同时也鼓励人们在文物民居中从事文化艺术等商业活动(类似经营酒吧等与文化艺术无关的活动决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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