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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冕:设计产业孵化器,艺术经济的新模式
来源:定鼎园林绿化信息网 作者:连冕 日期:[2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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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状总体分析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知识型产业建设大潮的鼓荡,中国艺术产业领域也迅速出现了以国家行政资源为导向自上而下开启的一轮大规模、多人力、高密度智力投入行为。

    总体上看,国内目前的主要参与单位按类别可分为政策型、行会型、研究型、企业型四种,由中央各部委及下属相关行政机构(如相关的部属研究中心和国家级行业协会)、京沪等地中央部委直属一类高等院校研究中心(如高校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地方相关行政机构(如地方相应的产业促进中心及协会)、大型企业产业研究部门(如大型制造企业产业研发中心)、自发及私营企业和团体联盟组织(如各地厂商产品研发机构、个体从业人员联盟和经营性培训学校)等五个层级构成。从运营模式上看,包括营利型和非营利型两种,初步出现以非营利政策咨询、研究结合盈利性商业策划的综合运营模式。但,在目前政策形势下,因为没有明确的支持力度,所以仍以中央级非营利组织拥有了文化产业尤其是艺术产业建设的绝对话语权。民间个别营利型组织则多是依托高级别资质认证机构,展开相应的文化培训业务。

    基于以上情况,不难发现,国内文化产业关注点首先聚焦于政府行政范围内,突出以国家文化职能部门为主导,依托政策背景,展开大范围的与国家级、时效性任务相应的文化策略研究,于此之下涵盖相当的艺术产业内容,其中突出事例有: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与新发展、2008年“奥运会”的文化行政政策、文化经济宏观发展规划等,包括了国家文化产业在横向上的整合,也包括了产业上下游间在纵向的协调,但仍显初级。主要政策制定部门只是依托个别高校成立研究中心,以高校人力辅助政策资源,仍脱不出传统政策提出、研究、制定机制。

    同时,全国不少高校还组建了相关二级院校,开始以培训产业生力军为口号,逐步引进国外艺术管理和产业建设课程,进行业务拓展。这包括有京、沪等地高校开办的相应的文化产、商业策略课程等,仍以商业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管理为主,文化及内部学科间并没有因此得到商业或政策的上升,着眼点仍与工商管理学位课程等极端雷同,培养人员仍为一般商业从业者。而传统与文化、艺术实质相关的课程传授,在传统大学精英教育泛化后的现在,主要于各地二类、三类院校中展开。当然,也包括在各中心城市出现的产业内辅助提升型教育,主要服务于民政部系统内的各项资格认证,培训目的是提高获得资格认证证书几率。资格证书的获得方能使民间大量预计投入文化产业建设人员摆脱“地下状况”,真正展开事业。

    另外,尽管目前上海等地也逐步建立了一些初具规模的文化产业基地,但,我们不难发现,其内对于艺术发展规律的尊重并不充分,商业化和政策化因素过强。在国家严格限制各地上马经济开发区项目的背景下,现在京、沪两地匆匆展开的“文化产业园”工程,更有“新瓶装旧酒”的嫌疑。当然,还有如北京“798”、上海泰康路等艺术商业区,我们首先支持艺术家与商人们在相当领域内的资源整合与共享,这是下文将要谈及的艺术、设计产业孵化器的一种雏形。但,仍须强调,孵化器的终极目标是形成规模经济,并以之推动产业整体发展,以整体性优势降低国际间竞争成本。其内涵盖了对跨行业运营、卖方集中、政策资源,以及产业范围、边界等等问题的缜密研判,应该是一项长线投资和博弈过程。

    总体而言,当下中国艺术产业,首先是文化政策和文化产业的附属品,其次是商业运营的衍生物,单独以文化为主轴,统领各项研究资源并能有相当社会产出效益的产业中心尚未出现。在大连,通过政策资源整合而成立的软件研发中心,也建设了一定规模的动画及游戏研发团队,他们是北京电影学院、中国动画协会等研究型、政策型机构的初级产业基地之一,初步目标是解决高等院校学生投身产业生产的方式、方法问题。但,很可惜,至今没有形成产业链规模,在摸索中也仅为了解决初步的“来料加工”、培养产业工人而努力。

    2.艺术产业

    现今,文化产业,也包括艺术产业,面临的情状是如何在文化本质意义上得到提升。我们必须注意,尽管其内政策、商业因素和模式仍显低级,但,不容置疑的是,在中国,庸俗化和扁平化的内驱力,使文化产业的涵义渐渐走向与商业完全趋同的误区。我们看到的文化建设很残酷地出现了一种以纯粹商业优胜劣汰或政治中“成王败寇”式极端的选择与被选择关系,我们忽略了文化本身长周期、多投入、慢回报的发展规律。那么下文中,当我们在文化产业范畴下以艺术为例展开分析时,前文的种种分析都将是其内不利而又天生的遗传基因。

    我们还须明了,艺术产业化从形态上看,仍可分为纯艺术范畴内的高端画廊、博物馆、文艺表演业和低端的博览、“行画”、影音制造、娱乐业等;及在实用艺术方向上以艺术设计、多媒体等产业为必然的导向标。其中,艺术设计目前是一个被人忽视,产业程度极低,但却涵盖面极广,“产业工人”最多,甚至能对艺术产业总体发展起到举足轻重影响的类别。

    在设计业内,我们通过初步的调研发现,除了上文谈到的“动漫基地”外,国内当前并没有系统性、成规模的产业发展群落和中心。必须注意,我们强调的“发展”是指起码具有初步产业链结构,涵盖产业的“进口”、“出口”及相当的“中间环节”。以较成功的画廊业为例,他们有相应的学校输送学生及作品,有中间商进行调节、整合,还有销售商进行发布、推介与运作,有消费者对各个环节的控制,以及收藏家或团体对作品的二次流通和再循环。另外,还应有“流转”过程中的相应培训、技术和原料支持、法律和政策指引、劳动保障及权益维护等等方面。我们说,如此的过程正是基于产业链的真正发展过程。同时,就画廊业而言,这样的过程在西方也得到了长达数百年的实践与经验总结。

    微观一些,假如将大连的动漫基地与画廊业进行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动漫基地中“进口”,即作品创作的人员以及与作品主题相关的品质控制、保证机制都没有成系统、成规模地建立起来,相关报道和业内评点中,大连基地不是师傅带学生般作坊式生产,就是劳动密集型工厂,作品的来源途径除了课程作业外,另有从国外接洽而得的部分“贴牌”性质来样加工,产业“进口”并没有在规模工业的基础上自觉成型,或者说产业本身仍与艺术设计自身规律关系不大。而“出口”呢?这些作品最终的成功“消费”过程往往也不可能在中国彻底实现,它们可能的现实是被初步地低价倾销,或者在屡次向大型电视台投稿失败后被遗弃。这里,产业化的消费当然也指生活流通、艺术欣赏、收藏,也就是说,我们的设计智力在通过相当成本的运作后,极难流通,面临的纯粹是粗暴浪费。

    浪费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不能不谈到公共政策。中国公共政策资源的相对垄断,带来的是只有掌握了公共政策或获得相应背景,才有进行资源分配的可能。假设,当一个动画作品经过创作者在资源绝对稀缺的状况下孤军奋战后,首先面临的不是艺术欣赏,而是如何能尽力出售以换得维持生计的物质。换句话说,没有通过相当的“运作能力”经由掌握话语权的电视台或媒体的发布,即便是再好的作品也不可能生存,这样的结果就是艺术智力的“浪费”。

    至于中间环节,应该包括产业的培训、法律和资金支持,及对产业从业人员基于人道主义上的保障和关怀。当然,这一点画廊业中至今仍在摸索,但,艺术产业整体上对此类问题是忽视甚至蔑视的。

    3.创意产业的可能选择

    我们现在试图把讨论缩小到“创意产业”本身。在全球范围内,“创意产业”均是一个全新的整合型模糊概念,主要外延包括设计、广告、影视、演出等。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最后10年至本世纪初,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面对退化了的制造业,在要求整合服务业的基础上,发展了此种新的产业出路和模式。可以说,狭义上的创意产业本身就属于艺术产业的大范畴。而立体上,它又兼具着某些艺术产业所不能包括的内容,比如表现载体的高科技性、服务和创作的高集约化,以及营利模式的高商业性等。当然,创意产业的发展、运作尽管带有高度商业性成分,但其中的政策和文化导向也应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制约因素,例如英国政府所支持的“设计委员会”,其在推动创意产业方面的作用是非政府组织所不能比拟的。

    是的,当前我们将“艺术”、“创意”与“产业”并称,即意味着在三者之间“产业化”是彼此的结构纽带。也就是说,“产业化”的结构要素是“艺术产业”或“创意产业”得以立身的充要条件。现代社会,产业化的发展道路经历了从劳动力密集向智力密集转变的路径,其间,商业领域内资本模式的发展也起到了相当的引导作用。既然传统制造业因为种种综合因素而衰弱,那么资本势必转向以智力密集为前景的新的产业模式。这样,艺术在产业基础上也存在着因资本,或谓投资转向,而带来的种种商业性问题。

    回到创意产业本身,我们仍然需要在微观上举一些例子。这里,与目前国内情形最可参照的是电影业。尽管中国电影本身并没有形成实质意义上的如好莱坞、宝莱坞一类产业高度集中区域,但,确也已经出现了以产业链模式开始运作的初级系统,并在产业化的背景下通过资本开始整合大量的智力资源。其余,还能举出的就是广告业。在其中,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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